李昌平:从“垄断慈善”走向“竞争慈善”
李昌平什么是慈善?慈善应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。两层意思,一是慈悲的心理,二是善举。慈善是人自愿付出善心、善款、善物的行为。做慈善也是人的基本权利。显然,慈善和垄断是两个绝对不沾边的词。慈善怎么会有 垄断慈善 和 竞争慈善 之分呢?有的。如果有人强迫公民献爱心、捐款捐物;或者有部门强行规定公民只能将善心、善款、善物捐给某一组织,认定其他慈善组织接受公民善心、善款、善物为非法,这就是 垄断慈善 。 垄断慈善 本质是一种 变质 的慈善:第一,善心、善款、善物只能捐给我或我指定的组织,慈善只能我做或我指定的组织做,你不能做;第二,你如果要做慈善,必须给我或我指定的组织交钱。常见的 垄断慈善 主要是依靠行*权力维持的慈善。 垄断慈善 本质上不是慈善。依靠 垄断慈善 而存在的 慈善组织 ,其实是慈善事业的破坏者。有人把陈光标的慈善称为 暴力慈善 ,笔者以为不妥,因为陈光标既没有依靠行*权力强制你捐款捐物给他做慈善,也没有强迫他人做慈善。笔者以为陈光标在做 竞争性慈善 。那 竞争慈善 是什么样的慈善呢?在笔者看来,有很多慈善组织都平等做慈善,互相比着做。看谁做得更好,做得越好,获得的社会捐助就会越多;做得越差,获得的社会捐助就越少 这就是 竞争慈善 。 竞争慈善 本质是一种 和谐慈善 :社会组织为积累社会资本(信誉度)而不断改进社会服务产品质量的慈善,是优胜劣汰的慈善。香港的慈善就属于 竞争慈善 和 和谐慈善 。700万人的香港,有3万多家社会组织为积累社会资本而竞争 不断改进社会服务产品的质量。香港市民有权在缴税和捐款中选择。以敬老事业为例,假如*府的敬老院比公益组织的养老院好,香港公民就多缴税;反之,就多捐款、少缴税。捐款是可以抵税的。在内地,没有 竞争慈善 的制度条件,公众不能在中国红十字会和陈光标之间做选择,陈光标对中国红十字会不构成竞争。竞争出效率和廉洁,垄断出官僚和腐败,做慈善也是需要竞争的。竞争性慈善组织,是和谐社会的建设主体 为积累社会资本而竞争,在竞争过程中满足社会需求,化解社会矛盾,促进社会和谐。 竞争慈善 才是真正的慈善,是社会充分发育的慈善。垄断性慈善组织,不是和谐社会的建设主体 不为积累社会资本而竞争,不在竞争过程中满足社会需求、化解社会矛盾,只依赖行*权力垄断慈善资源维持其 慈善特权 ,本质上是慈善的破坏者,是和谐社会的消极力量。小女孩郭美美在自己名字的后面加上了 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几个字,中国红十字会就遭遇了空前的信任危机。两个月了,上愤怒声讨中国红十字会之声依然高潮迭起,一波高过一波,某些地区捐款基本接近为零。中国红十字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,竟然还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。中国红十字会有此劫难,其管理者们似乎还在怪罪郭美美是 罪魁祸首 。大错特错了!中国红十字会为何如此脆弱呢?不是因为郭美美,是因为中国红十字会 垄断慈善 本事有余, 竞争慈善 本事不足。 郭美美事件 之后,中国红十字会尽管使出了浑身解数公关,但依然越描越黑。在我看来,中国红十字会的任何公关措施都没有意义,要想挽救自己,办法只有一个:彻底放弃慈善特权,和其他慈善组织平起平坐 竞争慈善。走向民间,从 垄断慈善 走向 竞争慈善 ,下决心学得做慈善的真本事,这才是中国红十字会渡过危机、获得新生的唯一办法。(作者系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)